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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庆市教办〔2015〕5 号

2015年08月10日 17:03  点击:[]

市直各学校,机关各科室:

为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提升家庭文明程度,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,根据市妇联《关于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市直教育系统评选“最美家庭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目的意义

通过评选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挖掘树立教育系统尊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持家、夫妻和睦的“最美家庭”先进典型,引导广大教职员工重视家庭文明建设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建设和谐庆阳,树立文明新风做出积极贡献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(一) 开展“最美家庭”及“最美家庭成员”评选活动

1、评选条件:夫妻关系良好。在工作上互相支持,勇于担当,业绩显著;在家庭中互谅互让,勤俭持家,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,教子有方,孝敬老人。丈夫责任心强,积极进取,关爱家人,妻子明理贤惠,孝敬公婆,子女好学上进,尊敬师长。有良好家风家规。家庭成员团结和睦,诚信待人,品德高尚,乐善好施,在邻居和同事中有良好口碑。

2、有关要求:每校结合各自实际,评选1-5个“最美家庭”。凡评选的“最美家庭”须填写《庆阳市“最美家庭”和“最美家庭成员”推荐表》,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,附1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及家庭生活照三张,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妇联两份、市教育局一份。市妇联将组织进行评选表彰。所有材料及照片须同时报电子版。市教育局将从上报的“最美家庭”中评选出十个“最美家庭”先进典型,十月底将参加市直教育系统举办的“最美家庭”先进事迹报告会,并颁发奖牌一面。

(二) 开展家庭故事及家风家规征集活动

1、征文主旨:积极传承“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持家、邻里互助”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,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接受道德教育、提升文明程度,构建美好家庭、促进社会和谐,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。

2、活动方式:以“议家风家规、晒家庭幸福生活、讲家庭故事、述良好家风”为主题,面向广大教职工征集真挚朴实、健康向上、内涵丰富、便于传诵的家风家训和歌颂家庭美德、记述孝亲敬老,患难与共等方面的感人故事或生动事迹。文体题材不限,择优向市妇联推荐,争取表彰奖励。

3、征文要求:主题鲜明,富有时代特色,故事感动人心,内涵丰富,内容健康向上,情感真挚,生活气息浓厚。征文稿件于2015年9月低报送市妇联。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,投稿时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。

三、有关要求:各校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开展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活动的意义。精心组织,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这项活动,做好评选上报工作,确保活动落到实处,不走过场,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。

附件: 1、庆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

2、庆阳市最美家庭成员推荐表

庆阳市教育局

2015年6月25日

下一条:关于对市直教育系统“巾帼建功”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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